咨詢:應急預案評估與評審的區(qū)別以及如何開展 咨詢時間: 2022-07-17
回復:應急預案評審: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,生產經營單位應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,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。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,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,向本單位從業(yè)人員公布,并及時發(fā)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、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。 應急預案評估: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,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,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。 應急預案評估與評審的具體開展方式可參考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》(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)、《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估指南》(AQ∕T-9011-2019)、《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評審指南》(安監(jiān)總廳應急〔2009〕73號)。回復單位: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 回復時間: 2022-07-21
[文件] 《關于進一步做好晉城市應急預案備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晉市應急總指辦[2020]12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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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法律法規(guī)標準文件] 《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(guī)定》解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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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法律法規(guī)標準文件] 《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(guī)定》第14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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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應急救援] 關于印發(fā)《安徽省金屬冶煉企業(yè)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管理辦法》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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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消防服務] 《<建筑設計防火規(guī)范>圖示》18J811-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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